行政诉讼撤诉申请书撰写指南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出于各种原因可能希望撤回诉讼。撰写行政诉讼撤诉申请书时,需遵循一定格式并明确法律要求。本文旨在指导如何正确撰写此类申请书。
一、明确撤诉理由
首先,申请人应当明确表达撤诉的意愿,并简要说明撤诉的理由。理由应当真实、合理,可以是经过调查证据不足,或是双方达成和解等。理由的充分性对于法院是否接受撤诉申请至关重要。
二、规范书写格式
撤诉申请书应当按照法定格式书写,包括标题、申请人基本信息、案由、申请事项及理由等部分。格式规范能够提升申请书的正式性和可信度。
三、法律条文引用
在申请书中,应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关于撤诉的具体条款。如引用第二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等法律条文来支持申请书的诉求。
撤诉申请书示例:
“本人(申请人姓名),因(案由)对(被告名称)提起行政诉讼。现本人决定撤回上述诉讼,特向贵庭提出撤诉申请。本人认为,经过充分沟通,(双方和解或证据不足等原因),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撤诉。恳请贵庭批准。此致!”
撰写完毕后,申请人需签字并注明日期,然后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