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的新定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务侵占的行为日益多样化,刑法对此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二、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扩大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仅包括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也涵盖了民营、外资企业等更广泛范围的工作人员。
2. 明确规定了非法占有不仅包括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还包括挪用、私藏等行为。
3. 提高了对职务侵占罪的处罚力度,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数额标准和情节认定由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对于新型职务侵占行为,刑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进行补充和解释,以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规定为打击职务侵占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武器,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