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连续性行为如何定义和区分
诈骗犯罪作为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其连续性行为给法律界定和司法实践带来一定挑战。本文旨在简要科普诈骗罪的连续性行为如何定义和区分。
一、连续性诈骗行为的定义
连续性诈骗行为,指犯罪分子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实施多次诈骗行为,或者对同一对象持续实施诈骗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持续性、反复性和持续性欺骗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对连续性诈骗行为的认定要结合行为的时间跨度、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二、连续性诈骗行为的区分
在区分连续性诈骗行为时,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区分单次诈骗与连续性诈骗,关键在于行为的时间跨度及行为的连续性;其次,区分不同种类的诈骗行为,如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需根据具体行为方式和手段进行界定;最后,对于涉及金额较小的多次诈骗行为,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中对连续性诈骗行为有一定的量刑标准与判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