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不论健康状况如何,其人格尊严、人身权益均应得到法律保护。当精神病人遭受殴打等身体伤害时,无论行为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行为,都构成侵权行为。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保护,正是基于其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有所欠缺这一特点。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予以法律追究。
二、赔偿责任的主体及责任界定
侵权行为造成精神病人损害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系第三人造成精神病人损害,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相关责任人如监护人等承担无过错责任。此外,若因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而导致其遭受伤害,监护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依据实际损失原则。具体计算时,应考虑医疗费用的支出、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部分,法院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裁量。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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