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销售处罚规定及法律科普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和生命权利。针对过期食品的销售,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措施。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销售过期食品。一旦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这不仅涉及到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二、处罚措施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商家,首先会面临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能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吊销许可证。另外,如果因为销售过期食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商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若销售过期食品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负责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三、相关条文列举
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或记录不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对于过期食品的销售行为,我国法律持严格禁止的态度,商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应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