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顾客在购物过程中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过期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及赔偿处理方式。
一、维权途径
1. 与商家协商:首先,顾客应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说明购买到过期食品的情况,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换货或赔偿。
2. 投诉举报:如商家不予以解决或态度消极,顾客可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向相关部门举报商家的违规行为。
3. 法律途径:若协商和投诉无法解决问题,顾客可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赔偿处理方式
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 顾客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 若造成顾客人身损害,如引发健康问题,商家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
三、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食品安全法》是保护消费者在处理过期食品问题时的法律依据。消费者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遇到问题时积极维权。
总之,顾客在购买到过期食品时,应坚决维权,并依法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同时,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购物时留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