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和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 : 法驻云小编 2227人阅读
导读: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关乎受害者权益保护。起算点自知道或应知权利受损之日,截止日期为受损之日起三年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建议受害者及时咨询律师,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与截止时间的确定

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对于保护受害者权益至关重要。其起算点通常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一时间点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诊断、事故报告等因素,以确保受害者能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并及时提起诉讼。

至于诉讼时效的截止时间,通常为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这一设定旨在督促受害者尽快行动,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长期影响。《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依法延长,但必须经过法院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并非简单的期限倒计时。实际情况下,受害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延误知道权益受损的时间,法律也给予了合理的考虑。如受害者因年幼、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及时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可依法中止或延长。同时,《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其他可能的补救措施申诉途径。

总之,正确理解和把握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与截止时间,对于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权利受损的事实不能早日被对方知道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权利人可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特殊情况下需延长的,由法院裁定决定

遇到法律问题,马上免费在线咨询,3分钟极速回答
输入您的法律问题,一次提问多位律师解答
马上提问
声明:以下内容由本网站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法驻云官方客服举报。
法律咨询
提问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和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 : 法驻云小编 2227人阅读
导读: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关乎受害者权益保护。起算点自知道或应知权利受损之日,截止日期为受损之日起三年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建议受害者及时咨询律师,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与截止时间的确定

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对于保护受害者权益至关重要。其起算点通常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一时间点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诊断、事故报告等因素,以确保受害者能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并及时提起诉讼。

至于诉讼时效的截止时间,通常为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这一设定旨在督促受害者尽快行动,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长期影响。《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依法延长,但必须经过法院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并非简单的期限倒计时。实际情况下,受害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延误知道权益受损的时间,法律也给予了合理的考虑。如受害者因年幼、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及时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可依法中止或延长。同时,《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其他可能的补救措施申诉途径。

总之,正确理解和把握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与截止时间,对于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权利受损的事实不能早日被对方知道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权利人可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特殊情况下需延长的,由法院裁定决定

在线咨询
最快10秒应答
真实认证.海量律师.专业解答
接入律师
“平台精选本地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声明:以下内容由本网站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法驻云官方客服举报。

更多综合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