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公司存在未按时发放工资却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引发了广泛关注。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现象进行解读,并普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按时为员工发放工资。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已构成了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缴纳社保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即使公司因某些原因未能及时发放工资,也应当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在未发工资的情况下,合法地只交社保而不发工资。实际上,即使缴纳了社保,也不能代替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因此,未发工资却交社保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
具体到法律条文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了对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了解自身权益,敢于维权,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总之,公司未发工资却交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侵害时,勇敢站出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