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每个职工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公司在职工在职期间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关于月末辞职后公司拒绝购买社保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一、公司拒绝购买社保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拖延缴纳。职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停缴手续,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至离职当月末。
二、应对策略。
面对公司拒绝购买社保的情况,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公司沟通协商。了解公司拒绝购买社保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公司及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2. 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行政救济。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法律条文均明确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
总之,公司拒绝购买社保是违法行为,职工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