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的书面文件。其撰写应严谨、明确,以确保双方权益并符合法律规定。
一、明确协议主旨
离婚协议书开头应明确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简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二、主要条款详解
1. 双方基本信息:注明双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 自愿离婚声明:双方应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明确已知晓离婚的法律后果。
3. 财产分割: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包括不动产、动产、存款、投资等。
5. 抚养权和探视权: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的承担,以及探视权的安排。
6. 其他事宜:约定其他需要协商处理的事项,如户口迁移、精神损害赔偿等。
三、法律条文引用
-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 第三十六条至三十八条: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教育、探视权的规定。
最后,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应妥善保管,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