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一方选择净身出户,即放弃所有财产权益的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需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只要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离婚,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净身出户的条款,作为协议的一部分,若满足上述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并非简单依据协议内容自动生效。若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协议内容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法律会进行适度干预。此外,《民法典》也规定了撤销或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受欺诈或胁迫等。因此,在签订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时,必须确保自身真实意愿的表达,并避免受到不当影响。
总之,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条款的法律效应是建立在合法、公平、真实意思表示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的。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相关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均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