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一方购买的保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其权益如何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保险权益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险权益的认定
婚姻期间,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购买的保险,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保险的利益、保费支付等与保险相关的事项,在离婚时都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权益分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离婚时保险权益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具体分割方式视保险类型、购买时间、保险费用来源等因素而定。如保险费用系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离婚后,保险利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利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保险权益的分割涉及复杂因素,建议夫妻双方充分沟通、协商处理。如有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