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在法律上的具体后果及影响
一、无效婚姻的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法院将按照未婚情侣间的财产和抚养纠纷进行处理。此外,涉及无效婚姻的双方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二、撤销婚姻的后果
撤销婚姻则是指在婚姻成立之后,因某种原因被依法撤销其法律效力。撤销婚姻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亦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与无效婚姻相似,撤销婚姻后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撤销婚姻的当事人还可能受到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影响。
三、法律条文列举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 婚年龄差距过大)。具体惩罚措施和后续处理参照各地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无效婚姻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返还;所生子女适用法律规定的相关抚养规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及处理办法: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以上法律条文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