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丢失结婚证的处理方式
当结婚证遗失或损坏时,首先需前往原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补办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经核实信息后,机构会重新发放结婚证。但若急于办理离婚手续,可先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婚姻证明,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二、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或补办中的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双方需共同到场,填写离婚申请表格。经过审查,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构会予以受理。接下来,双方需进行冷静期思考(一般为30天),冷静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书。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坏的,应当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手续时,虽然结婚证丢失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但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办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仍然可以顺利完成离婚手续。在此过程中,应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手续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