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可撤销的五种具体情形
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里程碑,但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婚姻可能存在问题,甚至需要撤销。以下是婚姻可撤销的五种具体情形,以供参考。
当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另一方与其结婚,或者受到某方的胁迫而不得不结婚时,受骗或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例如,虚假陈述、隐瞒重大疾病等都属于欺诈行为。
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
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这在法律上也可能构成欺诈。因此,受欺诈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虚假意思表示或虚假身份
在结婚登记时,如果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或虚假意思表示,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这种情况下的结婚登记是无效的。
胁迫结婚的一方可能在婚后对另一方进行财产上的剥削或侵害。若存在这种情况,受害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五、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婚后出现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受害者有权申请撤销婚姻。此类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