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简便方式。在岳阳,协议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准备相应的材料。
一、协议离婚步骤
1. 预约办理:双方需提前预约办理时间,确保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时间。
2. 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填写申请: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4. 冷静期等待: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登记发证:若度过冷静期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撤回申请,则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书。
二、所需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 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4. 双方单人近期免冠照片若干。
5. 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相关身份证明。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时,确保双方已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并自愿达成协议内容,以避免后续纠纷。在岳阳进行协议离婚时,按照上述步骤准备相关材料,可顺利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