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签订,其法律效力显著,但并非不可更改。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反悔与修改,法律有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原则。
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生效,具备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律也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变化,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修改。
二、协议书的修改条件
若存在以下情形,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并修改:
2. 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情形,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的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因此,修改协议书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不能私自更改。
三、注意事项
在签订及修改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协议一旦签订并生效,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并得到对方的同意,否则随意反悔修改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婚姻法》相关规定强调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修改尤为严格。任何一方对子女的权益不得侵害,任何修改都必须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涉及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准确权威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