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是金融犯罪的一种,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虚假信息,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这类犯罪对数额有明确要求,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为您解答。
一、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
数额较大:个人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个人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
但上述“数额较大”的标准,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调整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因此,在当前司法实践中:
数额较大标准为2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仍按原解释的标准,即分别为5万元和20万元以上。
二、贷款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实际骗取数额为准
诈骗数额仅包括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贷款本金,利息部分不计入犯罪数额。
返还金额需扣除
如果行为人在犯罪后归还了部分贷款本金,应据实扣除已返还部分的金额;但已支付的贷款利息不得冲抵本金,也不能从犯罪数额中减去。
犯罪成本应计入
行为人为实施贷款诈骗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用于贿赂、赠与的费用,都应计入犯罪数额。
总结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目前为2万元以上。不同的犯罪数额等级(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将直接影响处罚的轻重。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本金金额、返还情况及涉及的其他成本费用,均是确定犯罪数额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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