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负责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并参与赔偿诉讼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的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据不同情况分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原则如下:
错误拘留的情形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错误逮捕的情形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
再审中改判无罪的,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
二审改判无罪的,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因违法行为导致伤害或死亡的情形
因刑讯逼供、殴打或其他暴力行为,或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由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因错误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应由作出错误决定或行为的人民法院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二、刑事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刑事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同时包括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等方式。具体包括:
支付赔偿金
赔偿机关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以弥补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返还财产
能够返还的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给受害人。
恢复原状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修复或补偿的方式使受损权益恢复至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的规定,若侵权行为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或荣誉权,赔偿义务机关还需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三、总结
综上所述,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包括作出拘留、逮捕或判决的相关司法机关,具体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辅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实际赔偿金额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核算。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咨询法驻云律师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