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被裁员,公司能随便让我收拾东西走人吗?
最近收到一条粉丝私信:“小云你好,我前段时间确诊了癌症,休病假不到两个月,公司突然说效益不好要裁员,还让我立马签字走人……这是合法的吗?”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这位朋友的愤怒和委屈。生病本就是身体和钱包的双重考验,如果这时候还被公司“雪上加霜”解雇,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呢?
一、生病≠随便裁员,法律给你“定心丸”
首先记住最关键的一点:员工生病期间,公司不是想裁就能裁。我国法律明确给打工人“撑腰”——
法律依据1:医疗期内禁止随意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员工在“医疗期”内,除非员工主动提辞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比如旷工、打架),否则公司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医疗期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你生病后有权“带薪休假”的时长。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长短取决于工作年限:
工作不满5年:最长给3个月
工作510年:最长给6个月
工作10年以上:最长能到12个月
法律依据2: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也要先补偿!
如果在医疗期结束后,员工确实因为病情无法继续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倍月工资”(N=工作年限)。
比如工作8年,公司应补偿8个月工资。
二、“真实案例”闭坑指南
现实中常有公司钻空子,以下两个案例帮你看清法律边界:
案例1:医疗期内裁员,赔双倍!
小张因骨折休病假3个月(属于医疗期),期间公司通知他“经营困难”直接辞退。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赔偿(也就是“2N”)。
案例2:医疗期外裁员,别忘了“医疗补助”
老王工作12年,医疗期满后因癌症仍无法工作,公司合法解除合同。但除了支付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需额外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病或绝症可增加到12个月)。
三、遇到裁员危机,三步走保住钱包!
第1步:看时间——我在医疗期内吗?
立刻翻劳动合同算工龄,再对照前面提到的医疗期时长表。如果休病假未超医疗期,公司辞退大概率是违法的!
第2步:保存证据,开口谈判
保留所有病假记录(诊断书、假条、请假审批记录)
收集裁员通知(邮件、书面通知、聊天记录)
和公司协商时明确表态:“我的医疗期还没结束,不接受直接解除合同”
第3步:协商不成,果断维权
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要求公司撤回违法解除通知;若无果,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可以主张: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
接受解除合同但索赔2N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法小云说在最后:
生病已够辛苦,法律会为你的职场权益“上保险”。遇到突如其来的裁员通知,千万别轻易签字妥协,先冷静算清三个数:医疗期还剩多久?工龄对应补偿多少个月?公司是否漏了医疗补助费?
愿你健康平安,但若真遇风波,记得握紧法律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