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好呀~我是你们的"网友"法小云,今天咱们聊个挺让人揪心的话题:如果父母把孩子送给别人养,算不算犯罪?
先别急着下结论~身边不少人为生活所迫动过这样的念头:比如夫妻俩外出打工实在没法带孩子,或者未婚怀孕后怕被人指指点点......情与法纠葛下,很多迷茫的父母都在问:这样的"送养"到底算不算遗弃?
法律怎么说?
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1.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说了,"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2.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则规定,送养人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要具备抚养教育能力。
看出区别了吗?如果真是被逼无奈送养,并且走正规程序,法律是留了出口的;但如果直接丢下孩子不管或者私下卖孩子,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实际判例看真章
2018年江苏那起案子可太典型了:小夫妻把孩子送人后收了5万营养费,法院最后按"拐卖儿童罪"定罪的。为啥?因为收养方实际上是在"买孩子",送养方也收钱了,这可不就踩了高压线!
但2019年在北京有个完全不同的结局:一位重病母亲实在无法照顾孩子,通过民政局找到正规收养家庭。虽然大家看着心酸,但整个过程合法,法院认定不构成遗弃。
所以关键要看三点:有没有走法定程序?有没有钱财交易?是彻底断绝关系还是保持必要联系?
遇到难处怎么办?
1️⃣ 先找民政部门求助
各地都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紧急情况下还能申请临时救助,千万别自己硬扛。
2️⃣ 办理送养必须过"三道关
✔️送养人要提供困难证明
✔️收养人要通过民政部门审核
✔️必须给孩子办理正式收养手续
3️⃣ 千万别碰这些红线
✖️通过网络群聊私下送养
✖️收取明显超过合理范畴的"营养费
✖️完全切断与孩子的一切联系
其实啊,法律既不是冷冰冰的枷锁,也不是毫无原则的放任。咱们国家在立法时就考虑到了人间百态,既保护孩子不被随意抛弃,又给真正陷入绝境的父母留了生路。
如果真的遇到了难过的坎,记住这三步:先找街道办或妇联说明情况,再通过民政局走程序,最后定期关心孩子成长状况(只要收养家庭同意)。人间自有温情在,法律条文背后,藏着的正是这份对生命的敬重呀~
要是你还遇到过其他类似法律困惑,欢迎在评论区唠唠嗑,法小云随时举着小本本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