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小云刷短视频时随手点开一首热门歌曲,突然觉得旋律特别耳熟,一看评论区果然有人留言:“这不是抄了XX歌吗?”
这种场景咱们都不陌生,但你知道吗?你随手转发的一句“这歌是抄的”背后,可是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哟。
被抄袭的原作者们
手里到底握有哪些王牌?
咱们不绕弯子直接说结论:抄袭一首歌,就像同时打碎了别人家的八块玻璃——这里每一块“玻璃”都对应着法律白纸黑字保护的权利。
法律小课堂丨音乐创作的隐形盔甲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音乐作品自诞生那一刻起就自动获得保护,不用登记也不用贴标签。抄袭行为最直接伤害的是这四块“玻璃”:
① 发表权:
“我的歌我想在哪发就在哪发”,结果抄袭者直接偷走旋律抢先发歌,就像提前拆了别人还没拆封的快递。
② 署名权:
明明是咱们熬夜写的歌,一听抄袭版居然写着别人的名字,这种憋屈就像亲手做的蛋糕被贴上别人的名牌。
③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哪怕只抄了副歌再拼接其他段落,也像把人家画的油画剪碎重拼——改得再好看也犯法。
别以为没赚到钱就不算抄袭
《著作权法》第十条还藏着四个大招:
• 复制权:盗用曲谱或录音都算“复印式犯罪”
• 改编权:给原曲加个变奏也需原作者点头
• 表演权:网红翻唱抄袭版照样违法
• 信息网络传播权:短视频平台也不是避风港
前阵子某网红翻唱《早安隆回》被告,就是栽在“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两个坑里,哪怕她没靠这首歌赚过一分钱。
三次元案例大放送
▶ 李荣浩《小眼睛》事件:
被质疑抄袭日本歌曲,最终虽未被认定侵权,但网友扒出的16小节相似旋律恰好触及“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司法判定标准。
▶ 民谣歌手花粥:
《妈妈要我出嫁》直接搬运苏联歌词被下架,这类“汉化式抄袭”属于典型的侵犯翻译权。
▶ 汪苏泷起诉案:
竞争对手照搬《有点甜》旋律制作手机铃声,法院判赔时特别指出——商业场景中使用侵权作品会加重赔偿金额。
假如你是被抄的苦主
请收好这份作战指南
Step 1:开启侦探模式
先把两首歌相似度最高的816小节单独标注(法律上的“实质性相似”关键段)
记得用录音公证或时间戳存证,现在有些小程序也能自助取证
Step 2:温柔刀阶段
通过音乐平台投诉入口提交证据链
短视频平台则可用“侵权举报”功能(多数平台24小时内会下架)
Step 3:律师警告函
别自己出面撕逼!让律师发函要求:
• 全网下架侵权作品
• 公开道歉声明
• 按违法所得3倍索赔
终极武器:
直接拿着著作权登记证书(后补也行!)到法院申请“诉前禁令”,能让侵权作品瞬间全网消失。
下次再听到身边有人说“我就抄个旋律怎么了”,不妨把这篇转给他看——创作不易,护住饭碗的同时,也请别砸了别人的锅呀。
有更多音乐维权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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