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送去别人家养父母会被抓吗?
一位新手妈妈凌晨三点在母婴群留言:"今年实在养不起娃了,亲戚想帮我带两年孩子,是不是送出去就算犯法?"这句话一问,群里忽然炸出了十几个有同样困惑的家长。
今天法小云就和各位聊聊:那些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父母,将孩子交给别人抚养到底算不算犯法?
法律说的其实很有人情味
咱们的法律既讲责任也重现实,分得清"主动抛弃"和"不得已送养"。法律武器库里有四个关键法宝:
1. 《刑法》第261条遗弃罪
这条说的"撒手不管"是指有能力养却不管孩子死活,比如把孩子半夜扔在野地,自己吃香喝辣却不给孩子治病
2. 《民法典》收养规定
合法送养要满足三个条件:
(1)父母真的遇到特大困难(比如重度残疾、重大疾病)
(2)送养必须父母都同意
(3)必须通过民政局办正规手续
3.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特别强调不能以送养当借口甩包袱
真人真事看法律怎么判
2021年在广东有个案子:打工的夫妻把孩子送给外省亲戚,三年不付抚养费也不看望。法院认为虽然办了户口迁移,但完全不管不顾,最终判了遗弃罪。
而2023年成都的案例中,单亲妈妈抗癌期间通过民政局办理手续将孩子托付给姐姐,后续常去探望还支付奶粉钱,法院认定这是合法送养。
遇到难关到底该怎么做
如果你正在崩溃边缘,法小云建议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别急着送人
带上收入证明、病历等材料,到当地乡镇政府申请救助金或廉租房。有些城市有"护苗计划",能为困境儿童每月发300800元生活费。
第二步:确实要送养必须走流程
记得这三点关键操作:
1. 必须找民政局登记,别私下写个协议就完事
2. 务必确认收养方有抚养能力(最好留存对方收入证明)
3. 签协议时要写清楚探视权
第三步:留下"负责证据
每个月固定的这三件事能避开法律风险:
• 转账记录(哪怕只能给200块)
• 和孩子视频的截图
• 带娃看病的缴费单
阳光下总有解决办法
去年春节有位广西父亲在送养协议里加了特别条款:"等我家芒果园丰收了,每年分三成收入给孩子当教育基金"。这种用心的安排,最后被民政局认定是合理送养。
法律从来都不是冰冷的铁板,它理解人世间的种种难处。那些因为疾病、贫困暂时无法照顾孩子的父母,只要用对方法守住最后的责任底线,温暖的阳光总会照进现实。
遇到困难别自己硬扛,记得民政局和妇联的大门永远向需要帮助的家长敞开。法小云也希望每个被迫离开父母的孩子,最终都能遇到良善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