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傻傻分不清?
看完这篇就懂了!
医院走一趟,病不一定治好,但总容易落下一肚子疑问:
“医生说这是正常风险,可我觉得是他们的错?”
“亲戚劝我去打官司,但怎么证明医院有问题啊?”
别慌!今天法小云就帮你理清两个“医”字头的法律概念——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
看完这篇,你也能当“半个行家”!
一、医院出问题=医疗事故?不一定!
先记住这个金句:“医疗事故是医疗过错的一种,但不是所有医疗过错都构成医疗事故”(像“苹果是水果,但水果不一定都是苹果”一个道理)。
举个真实案例:
案例1:李阿姨做胆囊手术,医生竟把纱布留在她肚子里,三年后才取出。
案例2:王大爷因感冒就诊,医生开了过量的药导致他药物中毒。
这两个案例都是医院的锅吗?
正确答案:案例1算医疗事故,案例2属医疗过错。
二、法律划重点时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典》,法小云给你划出核心差异表:
| 区别点 | 医疗事故 | 医疗过错 |
||||
| 谁造成的 | 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 可能是医护人员或医疗机构 |
| 后果严重度 | 必须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 | 只要有损害就算(比如多花冤枉钱) |
| 是否需要鉴定 | 必须经过医学会专业鉴定 | 可通过司法鉴定或专家意见证明 |
| 赔偿来源 | 医院买单 | 可能是医生个人或医院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遇到问题怎么办?记住4步自救法
第一步:马上封存证据
别和医院吵架!第一时间要求封存:
✔ 全部病历(包括护理记录、用药清单)
✔ 药品包装或器械残余(比如打针留下的药瓶)
✔ 现场录音录像(如术前签字过程)
第二步:三天内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找本地医学会申请鉴定(需医院配合)
医疗过错直接找司法鉴定机构(可单方委托)
第三步:协商or诉讼二选一
√ 想省时间:找医院协商赔偿(建议全程录音)
√ 要较真到底: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
第四步:别忘记时间限制
诉讼有效期只有3年!从发现损害那天开始算!
四、律师掏心话
遇到医疗纠纷最忌讳两件事:
1️⃣ 情绪上头撕毁病例(这可是最关键的证据!)
2️⃣ 相信“私了承诺”(曾有患者轻信口头协议,结果医院事后翻脸不认)
真实案例:
北京的刘女士做美容手术失败,因保存了完整的术前承诺录音,最终法院判医院赔偿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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