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范围?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特别现实的问题:结婚后,另一半欠的债算不算你的债?比如他偷偷借钱投资赔了,或者你俩一起贷款买房还不上,这些情况到底谁来扛?
别急着纠结,咱们先来看个真实故事:小美和丈夫贷款装修婚房,后来两人闹离婚,丈夫说装修贷款是共同债务要平摊。小美却觉得丈夫擅自选了最贵的装修方案,自己不该还。法院最终怎么判?咱们后面揭晓!
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三类:
1. 一起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
比如夫妻俩一起在贷款合同上签名,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发微信说“这钱咱家一起还”。
2. 为家庭日常生活借的债
买菜、交学费、看病这些开支,哪怕只有一方签字,通常也算共同债务。
3. 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投资
比如两口子开夫妻店进货的钱,哪怕只有丈夫签字借款,也算共同债务。
但要注意!如果一方偷偷借钱赌博、买奢侈品,或者借的数额明显超出家庭需要(比如月入五千却借款百万),这类债务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真实案例看门道
- 案例1:丈夫借款50万给重病父亲治病,妻子虽不知情,但法院认定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判共同偿还。
- 案例2:妻子瞒着丈夫网贷100万投资虚拟货币,法院认定不属于共同债务,丈夫无需承担。
遇到问题怎么办?
三步走保护自己:
1. 证据收集要趁早
保留聊天记录(比如对方承认私自借款)、银行流水(证明钱没用于家庭)、借款合同(看签字情况)。
2. 协商优先别硬刚
先尝试和债权人沟通:“这钱是他个人借的,我有证据证明没用在家庭开支上。”很多债权人听到这句话会重新考虑追债策略。
3. 诉讼准备不能少
如果被起诉,重点准备两方面材料:
- 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比如借款期间家庭正常收支记录)
- 证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比家庭收入与借款金额)
特殊情况划重点
离婚时突然冒出债务?记住两个“不”:不随便签字承认,不慌张口头答应。让对方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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