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小云同学~
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看似遥远但其实特别实用的话题:如果同一套房子/车子被抵押给好几个人,最后还不上钱时,该按什么顺序分钱呢?
举个栗子:
小明把自家商铺抵押给银行借款50万,后来又用同一商铺向朋友借了30万应急。要是小明生意失败还不上钱,商铺卖掉后钱该先给谁?是不是谁先借钱谁先拿?或者谁凶谁先拿?
一、法律早有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414条(原《物权法》第199条),处理这类问题主要看三个关键点:
1. 登记时间赛跑
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先后排队,就像超市结账先来后到。比如商铺抵押给A银行1月登记,抵押给B银行3月登记,卖房款就要先给A银行。
2. 未登记要吃亏
都没登记的话,按照债权比例分配。但如果有人登记有人没登记,登记的人永远插队到最前面。
3. 同天登记平摊
如果是同一天登记的几个抵押权,大家按债权比例分钱,就像几个人合伙买奶茶AA制。
二、真实案例还原
2020年某地法院审理过一起典型案例:
老王将厂房设备抵押给三家银行借款,第一家办理抵押登记后,第二家拖着没办手续,第三家隔了两个月才登记。最后厂房拍卖款优先偿还了第一家和第三家银行,第二家因为没登记只能等前两家拿完钱后再分剩余部分。
三、遇到问题怎么办?
如果你发现自己处于"抵押连环套"中,记住这四步操作:
1. 查登记簿
带着身份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抵押登记时间,这是最关键的证据。
2. 翻合同细节
重点看借款合同里的"担保范围"条款,有些抵押可能只担保本金,有些包含利息和违约金。
3. 及时出手
发现对方要变卖抵押物时,立刻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被偷偷转移。
4. 协商谈判
后顺位的债权人可以尝试和前几位协商,比如承诺帮债务人筹款换取优先受偿机会。
四、重要提醒
现在手机上就能查部分地区的抵押信息(比如支付宝"不动产服务"小程序),但涉及大额抵押时,建议还是去登记中心打印纸质证明更稳妥。
如果抵押物是车辆等动产,要注意《民法典》第415条的特殊规定: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但都登记的话按登记时间排序,都没登记则按合同生效时间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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