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贷款中,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大家好呀,我是法小云~
今天咱们聊一个很多老板都会碰到的问题:公司贷款时如果需要担保,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会不会被追债?会不会背上还不完的债?
别急着慌,先听我讲个真实故事:
隔壁老王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贷款时他代表公司签了担保合同。后来公司还不上钱,银行直接把老王告了,要求他个人还500万!老王懵了:“我只是个挂名老板,公司欠钱关我啥事?”
结果法院判老王不用还钱,但另一个案例里,老张却因为类似情况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结果不一样?咱们往下看~
法律怎么说?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如果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内部程序(比如股东会同意)就擅自签字担保,这个担保可能无效,法定代表人也不用担责。
但《民法典》第61条、第62条也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做的事,后果由公司承担。但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字,且银行明知公司内部流程有问题还放贷,这时候法定代表人才可能被追究责任。
关键看两点:
1. 你签字时有没有走公司流程?
比如公司章程规定担保必须股东会同意,而你跳过股东会直接签字,就可能被认定越权。
2. 银行有没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银行明知公司担保流程有问题(比如股东会决议是伪造的),还同意放贷,那你可能不用担责。
真实案例告诉你答案
案例一: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李未经股东会同意,私自以公司名义为朋友的借款担保。朋友跑路后,债主起诉小李要求还钱。法院认为,小李的行为明显违反《公司法》规定,且债主未审查股东会决议存在过错,最终判决小李无需担责。
案例二:
老陈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时,老陈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但银行发现公司章程明确要求担保需股东会决议,却未要求老陈提供相关文件。后来公司破产,银行起诉老陈个人。法院认为银行存在疏忽,老陈不用还钱。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1. 签字前先翻公司章程!
看看公司对外担保需要谁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千万别跳过这一步。
2. 让银行“留证据”
如果银行要求你签字,你可以要求对方书面确认“已审查公司章程及内部决议文件”。
3. 别把自己的名字和公司混在一起
签字时一定注明“代表公司”,避免写成“个人担保”。
4. 发现被坑赶紧行动
如果已经被起诉,立刻收集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证据,证明自己未越权。
法小云划重点
法定代表人不等于“背锅侠”!只要按公司章程办事,谨慎签字,风险完全可控~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担保贷款中,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相关回答。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问题需要解决,别担心,点击下方咨询按钮,立刻联系专业律师。平台有10万律师在线,精准匹配您的需求,帮您梳理证据、制定方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