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股东后,原股东是否还需要对未完成的贷款承担责任?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很多朋友都好奇的问题:公司换了股东,原来的老板还要不要为之前的贷款负责?
先举个生活中的例子
小张开了一家奶茶店,后来把股份转给了朋友小李。没想到半年后,银行突然找上门,说奶茶店之前有一笔贷款没还清,要求小张继续还钱。小张懵了:“我都不是老板了,为啥还要我掏钱?”
这种场景是不是挺熟悉的?别急,咱们慢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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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自己承担债务。简单来说,公司欠的钱,一般只用公司的财产来还,和股东个人财产无关。
但如果原股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就可能要“背锅”:
情况一:原股东自己给贷款做了担保
比如公司向银行贷款时,原股东签了个人担保协议。这时候哪怕股权转让了,只要贷款没还清,银行依然有权找原股东追债。
情况二:原股东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
如果原股东没实缴出资,或者偷偷把注册资金转走,即便换了股东,债权人也能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补上“窟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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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判?两个真实案例告诉你
案例1:公司独立还债,股东不用赔
2021年某装修公司贷款后更换股东,法院判决:“公司贷款由公司财产偿还,新老股东均无需用个人财产承担。”
案例2:个人担保“跑不掉”
2020年某餐饮公司原股东用个人房产为贷款担保,股权转让后,法院仍判决原股东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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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第一步:确认贷款主体
- 如果是公司名义贷款,原股东一般不用管(除非有担保或出资问题)。
- 如果是原股东个人名义贷款,就算换了股东也得继续还。
第二步:翻合同!重点看担保条款
翻出当时的贷款合同,检查是否有“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字样。如果有签名或手印,赶紧联系律师分析责任范围。
第三步:和新股东签协议“划清界限”
转让股权时,记得书面约定“原债务由新股东承担”,并让新方向债权人发书面通知。虽然不能直接对抗债权人,但能保留追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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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云贴心提醒
- 转让公司前,务必结清债务或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 千万别为了省事,用个人账户收公司账款,小心被认定“财产混同”。
- 遇到催债别慌张,先区分是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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