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后必须离婚吗?能否延期?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
今天咱们聊一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离婚冷静期。最近收到不少朋友私信问:“冷静期过了三十天,是不是必须得离婚?”“万一中途后悔了,能拖一拖吗?”别急,咱们这就掰开揉碎了聊聊这件事!
先从一个故事说起
朋友小张和妻子因为琐事吵架,冲动之下跑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回家后两人冷静下来有点后悔,但又听说冷静期只有三十天,担心“到期不离婚会不会自动生效”。结果三十天后他们没去办手续,后来才发现……其实根本不用离!
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是这么规定的:
1. 夫妻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后,必须等满30天(冷静期)。
2. 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 冷静期结束后,还有30天“行动期”,必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划重点!
- 冷静期结束后不主动领证=离婚申请作废
- 不存在“到期自动离婚”的情况
- 想延期?根本不用延!只要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不去领证,之前申请就失效了
真实案例看明白
案例1:
王女士和李先生申请离婚后,冷静期内李先生后悔了,直接发短信给民政局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当即终止。
案例2:
陈先生和妻子在冷静期结束后第25天去领了离婚证,但后来因为财产分割反悔,法院判决:领证即正式离婚,反悔只能重新起诉分割财产。
遇到问题怎么办?
情况1:冷静期快到了,还没想好
- 方案:躺着不动就行!只要30天行动期内不去领证,离婚申请自动失效。
情况2:冷静期内彻底想通了,不想离了
- 方案:任一方带身份证去民政局口头撤回申请,当场生效。
情况3:行动期内遇到疫情等特殊情况
- 方案:及时联系民政局说明情况,部分地区可申请延长行动期(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小云的小贴士
1. 冷静期是给感情“暂停键”,不是“加速器”,别被30天吓到。
2. 领离婚证前一定想清楚:一旦领证,婚姻关系立刻解除!
3. 涉及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建议提前咨询律师,避免事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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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说:过日子难免磕碰,但离婚绝不是唯一出路。愿大家珍惜眼前人,法小云永远在这里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