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时,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疑惑?
明明是我的检查报告和病历
为什么医院总说"不能随便带走"?
每次想仔细看看自己的病情记录
医生却摆摆手说"这是医院的东西
今天法小云就带大家解开这个谜团
【你的权利写在法律里】
根据《民法典》第1225条
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病历
同时必须配合患者查阅、复制病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更直接规定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门诊和住院病历
这里划重点:无论是检查报告、手术记录
还是医生写的病情分析
只要是记载你病情的资料
你都有权查看和复印
【现实中的真实案例】
2021年杭州的张三就遇到类似情况
医院以"资料涉及专家会诊意见"为由
拒绝提供完整病历
法院最终判决医院必须提供全部资料
因为专家意见也属于诊疗过程的一部分
2023年武汉李四的经历更有代表性
医院拖延三个月不给复印手术记录
法院不仅判令医院立即提供资料
还判决赔偿李四交通费、误工费2000元
【三步搞定病历获取】
第一步:直接找医院病案室
大部分医院设有专门窗口
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填写申请表(一般有模板)
通常7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
第二步:遇到推诿别着急
记住这个电话:12320卫生热线
或者登陆国家卫健委官网留言
投诉后一般10天内会有答复
第三步:必要时走法律程序
准备好就诊卡、缴费凭证等证据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类案件诉讼费最低只要50元
常见问题小贴士:
1.复印病历可能要付工本费(每页0.5元左右)
2.急诊病历保存不少于15年
3.医院拖延超过30天就涉嫌违法
遇到医院拒绝时
你可以这样说: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
请配合我办理病历复印手续
如果不配合,我将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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