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朋友法小云~
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话题:有人拿着公司超过一半的股份,是不是就能像电视剧里的霸道总裁那样“想干啥就干啥”?比如强行通过方案、开除看不顺眼的同事,甚至把公司资产往自己兜里装?
先别急着脑补剧情,咱们用几个小故事开场——
故事一:老王的火锅店
老王和三个朋友合伙开火锅店,自己占了51%的股份。有天他突然说要把店改成奶茶店,其他三人反对,老王一拍桌子:“我股份最多,我说了算!”结果……奶茶店开业三个月就倒闭,其他股东气得要告他。
故事二:张总的“一言堂”
张总持股60%,觉得公司赚的钱都是自己的功劳,偷偷把公司账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买豪宅。后来其他股东发现,直接把他送上了法庭。
你看,股份多≠能任性!
那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咱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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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说?
根据《公司法》,公司决策主要看两件事:
1. 持股比例:比如股东会表决时,持股51%确实能通过普通事项(比如聘用经理、日常经营计划)。
2. 决策类型:但遇到大事(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解散),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公司法》第43条)。
划重点:
就算你持股67%,能单独决定公司大事,也不能乱来!
因为《公司法》第20条明确说了:股东不能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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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大股东“翻车”现场
案例1:
某科技公司大股东(持股70%)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擅自把公司核心专利转给自己另一家公司。法院判决:转让无效,大股东赔偿公司500万元。(参考(2020)沪民终XX号判决)
案例2:
一餐饮公司大股东(持股55%)强行决定高薪聘请自己亲戚当总经理,年薪高出市场价3倍。小股东起诉后,法院认定薪酬不合理,判决调整薪资标准。
法小云提醒:
股权多是优势,但不是“免罪金牌”。公司是大家的“孩子”,大股东也得按规矩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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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问题怎么办?
如果你是“小股东”:
1. 用好查账权:怀疑大股东搞小动作?直接书面申请查公司账目!(《公司法》第33条)
2. 起诉维权:发现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联合其他股东起诉,要求赔偿。
3. 协议约束:合伙时提前签协议,约定重大事项必须全体同意,避免后期被“突袭”。
如果你是“大股东”:
1. 遵守公司章程:别嫌章程厚,它可是你的“操作手册”。
2. 尊重小股东:小事你说了算,大事多沟通,避免被起诉“滥用权利”。
3. 书面留痕:重大决策过程记录在会议纪要里,签字盖章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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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打补丁”最管用!
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合作前做好这些事,能省掉90%的麻烦:
- 签股东协议:明确分红规则、退出机制、违约责任。
- 约定一致行动人:比如小股东联合起来,对大股东决策形成制衡。
- 用好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特点,量身定制决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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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看似复杂,其实找对方法就能轻松应对~ 咱们下期见!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