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倒闭了,总公司要背锅吗?
朋友小张最近愁眉苦脸地问我:"我工作的分公司经营不好关门了,但总公司还欠着供应商的钱,现在人家找上门来要我们分公司的员工负责,这合理吗?
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疑惑:分店惹了麻烦,总店要不要扛?今天法小云就用最直白的语言,带大家看懂法律的门道。
法律怎么说?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就像总公司的"分身",它没有独立的"户口本"(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最终都要由总公司承担。
举个栗子:
- 分公司签合同时盖的是总公司的章 → 总公司负责
- 分公司的财产实际是总公司的 → 用来还债天经地义
- 但!如果分公司自己偷偷对外担保或借款 → 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怎么判?
2021年某建材公司案中,分公司经理私刻公章借款500万。法院最终判决:总公司承担七成责任,分公司因管理过失担责三成。
这说明:虽然原则上是总公司兜底,但若分公司存在明显过错(比如公章管理混乱),也可能要"连坐"!
遇到纠纷怎么办?
三步走保护自己:
1. 看身份
翻出营业执照,如果是"XX公司XX分公司",直接找总公司;如果是"XX有限公司",那就是独立担责的子公司。
2. 查证据
保留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重点看:
- 合同是和谁签的(抬头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 钱打给哪个账户
- 有没有分公司单独提供的担保
3. 找对门
起诉时要把总公司作为被告,如果分公司有财产可执行,可以申请追加为共同被告。
特殊情况提醒
如果遇到分公司被注销的情况,记得在注销后1年内起诉,法律对债权人有时效保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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