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行为及法律科普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包括以下具体行为: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当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即属于醉酒状态,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驾驶人员在道路上高速追逐其他车辆,或者从事竞技、体育等活动,危及公共安全的,也属于危险驾驶罪。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明确指出:“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其他危险驾驶行为。除了上述两种行为外,还包括严重超速、超载、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这些行为同样危及公共安全,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危险驾驶罪做了广泛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行为。
总之,危险驾驶罪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作为公民,我们应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追逐竞驶、不超速超载,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对于发现的危险驾驶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共同打击危险驾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