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追究具体由哪个政府部门承办?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事故责任追究通常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但主要的承办部门通常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角色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事故报告的接收、组织调查和处理工作。一旦事故发生,该部门会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同时,依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会对事故进行定性和定责。
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
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外,事故调查还可能涉及公安、环保、交通等其他政府部门。这些部门依据其职责和事故的具体情况参与调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同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也详细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事故调查的程序。
总的来说,事故责任追究主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办,同时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也会参与。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公平地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