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销售有害食品罪的法律责任追究
销售有害食品是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的严重侵害,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打击。当发现有人涉嫌销售有害食品时,应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呢?
一、罪名认定与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对此类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量刑。
二、法律程序与追究途径
当发现销售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调查,收集证据。若证据确凿,涉案人员将被依法逮捕并接受法院审判。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决。
三、相关法条列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实施严格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销售有害食品罪的认定、量刑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对于涉及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我国法律坚决打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任何违法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若发现此类行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