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标准
在医疗事故中,疏忽大意过失的认定主要依据医疗行为的客观标准与医疗人员的职责要求。具体标准包括:医疗人员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造成患者损害。这种过失涉及医疗行为的判断、决策、操作等环节。如诊疗不及时、用药不当、手术失误等。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过失有明确规定。
二、认定流程
1. 收集证据:包括病历、诊断报告、治疗方案、手术记录等。
2. 分析医疗行为:审查医疗决策和操作是否违反医疗规范,是否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3. 损害结果评估:评估患者因此遭受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
4. 因果关系判断:确定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过失的判定。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认定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过失时,需结合具体案情,严格依据法律条款,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