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权及所需证据
一、劳动者维权途径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权益受损时,应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维权所需证据
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维权,需准备以下证据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2. 工作证或工作牌;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此外,工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也可能成为重要证据。在提供这些证据时,应尽量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相关法律条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限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的法律条文,确保在维权过程中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遭受损失。同时,劳动者应遵守法律程序,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