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案情分析】
根据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的内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这种状态可能是因为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等原因造成的。这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在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下进行。然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两种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二是与他们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
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具体定义和范围包括那些由于某些原因(如疾病、老年痴呆等)而无法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成年人。他们不能独立地处理所有复杂的民事法律事务,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帮助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