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案情分析】
根据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定义和区分标准如下:
-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区分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 动力来源:机动车通常由发动机或其他动力装置提供动力;非机动车则主要依靠人力或畜力。
2. 轮式与非轮式:机动车多为轮式设计,而非机动车可能没有轮子或者使用其他结构代替。
3. 设计标准:非机动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和外形尺寸需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等。
这些规定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分类提供了明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