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夫妻间的法律关系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双方需要冷静思考并考虑是否真正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在此期间,夫妻间的法律关系仍然存在。
在离婚冷静期内,虽然双方决定离婚的事宜已初步达成一致,并提交了离婚申请,但法律上的正式离婚程序尚未完成。这意味着双方仍是合法的夫妻,相互之间拥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仍需遵循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此外,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应尊重对方的权益,不得恶意转移财产或伤害对方及子女。
对于想要反悔并撤销离婚申请的夫妻,在冷静期内可以这么做。只要在冷静期内任意一方撤回离婚申请,即可终止整个离婚程序。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离婚冷静期内,夫妻间的法律关系仍然存在。双方在冷静期内应当理性对待婚姻关系,尊重彼此的权益,并考虑清楚是否真正决定结束婚姻。同时,法律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离婚决定的慎重性。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