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概述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在公司设立或运营过程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通过虚假手段骗取公司登记或擅自抽逃已缴纳的出资,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
二、量刑依据
刑法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情节:包括出资额度的虚假程度、抽逃出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2. 造成的后果:如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对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损失等。
具体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至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上述行为,从重处罚。
总的来说,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依据是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主观恶性,而具体的法律责任则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