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肖像权受到高度重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尊严与权益。一旦肖像权受到侵犯,当事人可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一旦发现自身肖像权受到侵犯,应立刻寻求法律援助,并可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行为。侵权者应按照规定及时删除、撤销或者撤回所侵犯的肖像内容。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要求侵权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同时,受害者还可以要求侵权者消除影响并恢复名誉。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些都是保护个人肖像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次,如果双方因肖像权问题产生纠纷,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调解组织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以便法院做出公正判决。
最后,受害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侵权者,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肖像权侵权行为,检察机关还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这些都是在民法典框架下保护肖像权的可行途径。
肖像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一旦受到侵犯,应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