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提出辞职时,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即享有自主择业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对于员工的辞职请求,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无理拒绝或拖延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可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为员工行使辞职权利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辞职时应遵循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劳动报酬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员工可即时辞职并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总之,员工辞职不批并不违法。相反,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员工的自主择业权。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辞职权利有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如遇到用人单位违法情况,劳动者应勇敢维权,依法寻求帮助。以上内容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