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及认定方式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驰名商标是指公众广为认知、具有显著商业声誉的商标。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知名度:驰名商标要求公众认知度高,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 信誉良好:商标所代表的产品的质量、服务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并有良好的市场口碑。
3. 持续使用:商标需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持续使用,并积累一定的市场经验。
4. 无不良影响:不得与已有的其他商标混淆或造成不良影响。具体还需结合《商标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判断。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驰名商标可以通过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两种方式获得:
1. 司法认定:通过法院在审理涉及商标侵权案件时,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是否认定为驰名商标。
2. 行政认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所有人的申请,对符合驰名商标标准的商标进行认定。
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三)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秩序。企业应加强商标宣传和保护工作,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获得更广泛的市场认可和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