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果持有异议,复议文本是向相关机关表达诉求的重要工具。撰写复议文本时,应确保语言简练、逻辑清晰,同时符合法律规定。
一、明确复议请求
复议文本开头需明确表述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哪一部分持有异议,以及期望的复议结果。例如:“本人对XX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持有异议,请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及损失程度。”
二、列出事实依据
接下来,应详细列举事实依据,包括对事故现场情况的描述、证据材料的列举、相关人员的证词等。同时,要明确指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哪些方面与事实不符,以及这些不符之处是如何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的。
三、法律依据的引用
在复议文本中,应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来支持复议请求。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条款。可以列举这些法律条文,强调自身权益受到保障,并指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结果与法律规定相悖之处。
法律条文举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最后,复议文本应表达诉求的坚决性,同时保持法律框架内的理性表达。在提交复议文本时,请务必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