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问题,需结合《合同法》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未成年人即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其签订的合同效力会因年龄和合同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关于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效力受限。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签订的纯获利性合同可能是有效的,但如果涉及大额交易或长期承诺,通常需要得到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例如,《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二、法定代理人的作用
在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中,法定代理人的角色至关重要。法定代理人有权对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或拒绝追认。如果合同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利益,而法定代理人未予追认,则该合同无效。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规定。
三、具体法律条文列举
以下是关于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文:
1.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2.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未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合同性质和内容,并在必要时征求法定代理人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