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及对原创作品如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的非法复制、传播和使用。当版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
在我国,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可能导致承担民事责任:
一、未经版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表演、展示、制作衍生品等涉及作品的行为。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版权人的作品,包括非法上传、在线播放、链接等行为。
三、擅自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活动,如出售、租赁等行为。
四、其他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侵权行为被确认后,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依据《著作权法》中的规定,可以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来确定。若无明确证据,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酌情判决给予一定数额的法定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任何方式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行为。”及其他相关条款。版权保护不仅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问题,更是促进文化创新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每个公民都应增强版权意识,尊重知识产权,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