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合同的签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行为。关于合同的签署方式,尤其是只有合同章而没有手写签名的情况,其法律效力如何,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本文将就此进行法律科普。
首先,要明确的是合同章在合同签署中的意义。合同章是单位或组织法定的公章,代表了该单位或组织的意志和行为能力。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章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合同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必须得到单位或组织的授权。
其次,关于手写签名的作用。手写签名是自然人身份的一种标识,代表了签署人的个人意志和对合同的认可。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手写签名是证明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采用其他方式证明其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手写签名,合同也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尽管只有合同章而没有手写签名的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但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做到既盖章又有相关负责人的手写签名,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法律规定如《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所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合同章与手写签名都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
总结来说,只有合同章没有手写签名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但为保障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做到既盖章又有手写签名。同时,无论何种形式的合同,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