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用以确保买卖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交易义务。然而,当一方违约时,定金的处理及赔偿方式成为关键。本文将简要介绍在房产买卖中,收到定金后违约的赔偿方式及相关法律条文。
当卖方收到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并索赔损失。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这意味着除了返还原先收取的定金外,还需支付等额的资金作为赔偿。
若买方在交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如买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此外,买方还可能因违约行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
在具体操作中,除了上述基本的法律规定外,还应参考当地的房地产交易规则和习惯。在某些地区,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赔偿方式,如约定特定的违约金数额或在合同中规定其他救济措施。
相关法条列举:
1.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