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文章:《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和附加期限吗?》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小帮手法小云!今天我们来聊聊生活中常见的“送礼物”背后那些有趣的法律知识——比如你送朋友礼物时说“明年生日才能拆”,或者“考上大学才能收”,这些话真的有效吗?
先看看这两个问题:
亲戚送你一套房,但要求你必须赡养他十年
父母承诺考上重点大学就奖励一辆车
这些常见的“附加条件”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今天一次性说清!
法律科普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加条件或期限,只要这些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法律是允许我们在送礼物时“提要求”的!
举个“栗子”帮你理解
《民法典》中有两个关键条文:
1. 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的赠与):比如叔叔送你电脑,条件是“必须用来学习”,如果拿去打游戏,叔叔可以收回礼物。
2. 第一百六十条(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比如爸爸说“等你结婚就把房子过户给你”,这就是附条件;“三年后把车送给你”则是附期限。
有趣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考上985才能继承房产?
老李去世前立遗嘱:“孙子考上985大学才能继承我的房子”。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因为要求不违法且属于合理教育期望。
案例二:“不结婚就不能收礼物”被驳回
小张与男友约定“婚后赠房”,但男方悔婚后起诉讨回房产。法院认为该条件限制了婚姻自由,条款无效,判决无需退还。
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送礼人:
1. 重要协议一定写书面合同!口头承诺容易扯皮
2. 条件内容要合法合理,例如“定期探望老人”比“每月给亲属转账3万元”更易得到法院支持
3. 证据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是关键
如果你是收礼人:
1. 突然被要求追加条件?先别急,查证是否双方此前有过真实约定
2. 发现对方设置“霸王条款”(例如禁止正常交友),可主张条款无效
3. 满足条件但对方反悔?保留证据后起诉要回财物
特别注意!
条件/期限必须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例如“等你登上火星就送车”很可能无效)
不能涉及违法内容(比如以代孕为条件的赠房协议绝对无效)
人身权利不可设定条件(比如“五年内不准离婚”的协议无效)
法小云的实用建议
签大额赠与合同前,最好做两件事:
1. 去公证处固定证据
2. 请律师审核合同条款
毕竟房子车子不是土豆白菜,多一重保障更安心呀!
如果今天的内容帮到你,记得关注我们,让法律也能变得很轻松~我们下次见!
(注:本文法律依据为现行《民法典》,司法实践中个案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